“我是健身教練,我喝了酒但是去跑步了,酒精應該揮發(fā)完了,所以我才開的車……”10月13日晚,江北區(qū)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渝澳大隊民警查獲一起醉駕行為,男子這樣解釋道。
當晚21時30分,民警攔停一輛灰色轎車,駕駛員為一名年輕男性,其身上有明顯酒氣,經初步檢測其呼氣中含有酒精。
男子劉某向民警解釋,一個小時前的確喝了酒,但是自己喝了酒之后又去跑了步,現(xiàn)在體內應該沒有酒精了。民警將該男子帶至流動警務車上進行酒精呼氣測試,測試結果為89mg/100ml,涉嫌醉酒駕駛。劉某對這個結果感到十分驚訝,劉某稱自己是健身教練,身體素質較好,以為可以通過跑步快速進行代謝,沒想到呼氣值還是這么高。
隨后,劉某因涉嫌醉酒駕駛,被帶至醫(yī)院抽血以進一步檢查其血液中酒精含量,并以血檢結果作為最終處罰依據(jù)?!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條規(guī)定,醉酒駕駛機動車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。
民警介紹,不管身體素質如何,酒精的代謝都有一個過程,不可能在很短的時間內完全代謝掉,提醒廣大駕駛員不要酒后駕車,否則將面臨相應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