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位顧客正在餐館吃著湯鍋,突然被天花板掉下來的一大堆磚塊砸成重傷。誰之過?賠償責任又該由誰來承擔?近日,重慶五中法院公開宣判了 由這場事故引發(fā)的兩起侵權責任糾紛上訴案件。
2022年8月6日晚上, 袁某、鄭某等三人 在南岸區(qū)某湯鍋店內就餐。突然,天花板吊頂發(fā)生垮塌,從天而降的一大堆磚塊將三人砸傷。經鑒定, 袁某雙下肢達三級傷殘,各項損失共計200余萬元;鄭某脾臟被切除,屬八級傷殘,各項損失共計80余萬元。兩人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,后又二審上訴到重慶五中法院。究竟這些磚塊從何而來呢?法官到現場進行了調查。原來,這個餐館是兩個門面打通裝修出來的,前任承租人付某將下方的共墻打掉,但有一些 磚塊卻沒有拆除干凈。
當時, 有嚴重安全隱患的磚塊僅用金屬條進行了裝飾, 前任承租人付某也沒有實際經營,很快又把店面轉租給了朱某等人經營餐館。 事故發(fā)生時,這些磚塊由于長時間沒有支撐,從天而降,砸傷了 袁某等人。經過審理,法院認定前后兩任承租人都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
同時,法官認為餐館的所有權人也有責任。
最終,法院根據各方過錯大小認定,判決餐館的現任 經營者朱某等人承擔 55%的賠償責任, 前承租人付某 承擔20%侵權責任, 房屋所有權人連帶承擔15%的賠償責任, 物業(yè)管理公司 承擔10%的賠償責任。